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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召开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试点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3-16 8:22:59
  3月15日,新县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联合组织召开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试点工作座谈会,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县委第一批选派的6名党建指导员、选派单位分管同志和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选派单位就如何支持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当好后盾作了表态性发言,党建指导员和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也分别作了发言。
  县委统战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针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力量薄弱和有效覆盖不足的实际,今年我们创新方式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事前广泛征求了非公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在选派上重质量、在力量上聚合力、在管理上抓机制,着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真正贯彻落实好全县非公经济大会暨“999”回归工程推进会的会议精神;非公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倾力打造服务型党组织,为企业出谋划策,真正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氛围,不断开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
  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就切实做好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服务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明确任务。党建指导员在非公企业主要任务是从事党建工作和为企业发展服务,要重点做好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强基层党组织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二要明确职责。对选派的党建指导员实行“三重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综合管理,县工商联负责日常管理,选派单位负责跟踪管理。选派单位积极为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作好后盾;派驻企业要积极配合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党建指导员要对照任务要求,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履职尽责。
  三要明确纪律。派驻到非公企业的党建指导员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任职企业相关制度,坚持好“六不”原则(即不在任职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在任职企业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报销个人费用;不参与公款大吃大喝;不接受礼金、礼品或低价购买企业产品;不散布有损党和国家的言论;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时刻以党员干部的言行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先锋带头作用,树立和展示我县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