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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侨联积极维护老归侨权益
发布时间:2015-5-21 15:56:37
新县侨联积极维护老归侨权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豫外侨【2015】1号)文件精神,5月20日上午,新县侨联主席王肃、副主席谢琼专程将豫外侨【2015】1号文件送到新县网通公司并与相关负责人就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进行沟通。
豫外侨【2015】1号文件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早期归侨的关怀,此次老归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的调整受到侨界的广泛欢迎。新县老归侨张施凤于1953年10月从印尼回国,1976年响应党的号召由海南兴隆华侨农场分配到新县邮电局工作,1986年8月退休于新县网通公司。自2005年至今,张施凤一直享受原退休生活补贴待遇,随着物价指数和工资水平的增长,原退休生活补贴已明显过低,经过县侨联与网通公司有关领导沟通,他们表示将尽快落实这一惠侨政策,让张施凤及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