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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推行零阻碍服务助推非公有制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7-12 16:45:22
新县推行“零阻碍”服务
助推非公有制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县推行“零阻碍”服务,助推非公有制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工商联主席任副组长以及工商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非公有制和高成长企业“零阻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联,集中办公,负责督查“零阻碍”服务活动开展。出台了《关于对非公有制和高成长性企业推行“零阻碍”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适用范围、组织机构、服务措施、责任追究和相关要求等。
二是实行全程代办工作制。专门培训3-5名首席代办员,挂牌在县行政服务中心“非公和高成长性企业服务”窗口上岗,对产业聚居区范围内的非公有制和高成长性企业申请办理的事项,由首席代办员在行政中心服务窗口统一办理,简化行政服务环节,首问负责、全程代办、一站式办公、一周办结、一次收费,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零障碍”服务。
三是打造和谐宁静发展环境。确立每月1-25日为企业宁静工作日,宁静工作日之外的检查,除涉及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外,必须报经非公和高成长性企业服务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协调公安机关加大对企业周边治安的巡查力度,及时处理破坏、阻挠企业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开通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企业投诉,对于企业反映的相关职能部门、非公和高成长性企业服务办公室以及首席代办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给企业,对于情况属实的违纪损害企业发展的行为,交由纪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县县委统战部 夏晖)